家养鳄鱼为什么不吃东西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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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岁小家养鳄鱼突然不吃东西,急坏主人

最近,武汉一名三岁男孩的家里养了一条鳄鱼,可这两天,男孩发现这条鳄鱼不吃东西,这让他非常着急。

小男孩的家在武汉市青山区钢花村,他的父母从家乡恩施州咸丰县城把这条鳄鱼抱回来,已经三年了,小男孩对它非常熟悉,平时都喊它为“鳄鱼舅舅”,这条扬子鳄长约1.5米,小男孩一家逢年过节或天气转凉的时候,就会将它放到一个约80厘米的小池子里,小池子是专门准备出来的,还有盖板可以盖上。另外,他们还为蟑螂、老鼠做了个窝。平时“鳄鱼舅舅”也在小屋子吃饭、睡觉,可是这两天,小男孩发现它不吃东西也不喝水了。“妈妈给螃蟹它吃,它不动;给蚯蚓它吃,它也不动。”小男孩很着急,“我还要上学,不能让爸爸照顾它。”

“我养这条鳄鱼,它吃喝拉撒都在池子里。刚开始,它还会吃虾啊、泥鳅啊,现在什么也不吃了,我该怎么办呀?”小男孩一再恳求记者,看看能不能帮帮他。

记者采访了国家林业局武汉森林警察支队工作人员汪宁,汪宁介绍说,根据有关法规,湖北省只能养殖鳄鱼,但不能食用,但养殖厂里也不允许养殖野生动物。小男孩的父亲从外地买回这条鳄鱼,可以证明这条鳄鱼的确属于私人所有,而且是从正规的养殖厂买出来的,不属于国家保护动物。

记者从小男孩的父母那里了解到,他们这只鳄鱼是从杭州的一个养殖厂里买出来的,是小男孩三岁生日时,为了送给他的一份礼物。小男孩很喜欢这个“意外”的礼物,经常亲自喂它食物,给它的水里加盐给它喝,还给它洗衣服,每天还要给这个“无家可归”的鳄鱼舅舅讲很久的故事。

武汉有规定不能养鳄鱼

家养扬子鳄为何不能吃

国家林业局武汉森林警察支队工作人员汪宁介绍说,近20年来,武汉森林警察支队接到群众举报,反映有人在武汉地区非法饲养娃娃鱼、蟒蛇、乌龟、鳄鱼等动物的情况不下数百起。

国家有规定,从2004年1月1日起,全国停止养饲养观赏性青蛙、乌龟、乌龟、蟒蛇、鳄鱼等活动,严禁野捕、私售、收购这些动物,任何饲养行为均属违法。这位家长从合法养殖部门购买幼年扬子鳄,对它进行饲养也有违规行为。汪宁说,据他了解,武汉地区没有一家宠物饲养场有扬子鳄的养殖许可,从外地运到武汉出售的扬子鳄肯定没有相关证明。而饲养扬子鳄,就必须获得野生动物饲养证。

家有“凶兽”不好养

扬子鳄是我国特有的濒危野生动物,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,世界上仅存1万余条,主要分布在安徽省宣州市、黄山市及浙江省宁海县等地。动物园里的扬子鳄都是野生捕获的,没有一条是家养的。汪宁坦言,把扬子鳄当做宠物养是不现实的,家有“凶兽”并不好养。

扬子鳄寿命可达70年左右,幼鳄8年左右性成熟,每次产仔10―25个,如果没有天灾人祸,存活的概率还是比较大的,不适合家庭饲养,一旦饲养,就要对它一辈子负责。

汪宁说,如果市民发现有饲养野生动物的情况,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在周一至周五的早晨9:00至11:00,下午14:00至16:00拨打武汉森林警察支队的动物防疫和野生动物举报电话82851196进行举报。

私人养鳄鱼属于违法

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专家尹建华说,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,扬子鳄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,私人是不能养的。按照《武汉市鸟类保护管理条例》,麻雀等27种鸟类才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可以个别饲养,但这只是保护鸟类,并不是让市民饲养其他野生动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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